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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
      二、流動人員人事檔案轉出

      服務對象:

      因入學,入伍,機關、事業單位、國有企業錄(聘)用及因其他工作變動需要將人事檔案轉出的流動人員。

      政策依據:

      《關于簡化優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的通知》(人社廳發〔201675號)

      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490號)

      政策節選:

      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工作的通知》(人社部發〔201490號)文件要求,“檔案轉遞時,行政(工資)介紹信、轉正定級表、調整改派手續等材料不再作為接收審核流動人員人事檔案必備材料。轉遞檔案時應嚴密包封并填寫檔案轉遞通知單,通過機要交通或派專人送取,嚴禁個人自帶檔案轉遞?!?/span>

      《關于高校畢業生檔案轉遞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教學廳函﹝201539號)文件要求,“已與郵政部門簽署協議的高校,畢業生檔案可采用‘郵政EMS標準快遞’形式轉遞。轉遞時檔案材料要用統一的信封封裝后,再裝入專門制作有‘高校學生檔案專用’標志的統一封套,在封套表面認真填寫寄出單位和寄往單位信息,并在封口處加蓋寄出單位騎縫章?!?/span>

      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流動人員人事檔案接收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》(桂人社辦函﹝201540號)文件要求,“轉出檔案時,仍沿用機要通信渠道。轉遞的檔案資料必須收集齊全、整理規范,密封嚴實。為明晰轉接雙方責任,檔案內必須附上編制好的檔案目錄或材料清單,檔案轉遞回執單?!?/span>

      辦理方式:

      現場辦理、網上辦理(具體可查看《檔案業務在線辦申報服務指南》http://www.pika-verse.com/service_notice/show-25943.html)。

      申請材料:

      1.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社會保障卡(委托他人辦理,需提供《個人授權委托書》、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、受托人身份證原件)。

      2.擬接收人事檔案單位開具的調檔函原件。

      辦理時限:

      受理后即時反饋受理結果,網上受理時限為2個工作日,現場即時受理。材料齊全且符合轉出辦理條件的,檔案將在手續辦結之日起6個工作日內移送至桂林機要通信分局。

      特別說明:

      人事檔案、戶籍關系和黨組織關系在我人才服務中心托管的,需先行把戶籍關系遷出和黨組織關系轉出。

      受理單位:

      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

      辦理地址:

      桂林市象山區南環路竹木巷8

      辦公時間:

      周一至周五 上午8:00-12:00,下午15:00-18:00,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。

      結果送達:

      現場辦理出具轉出辦結回執;網上辦理發送短信通知。

      聯系電話:

      0773-2823602 2823121

      網址:

      中國廣西人才市場人事檔案網(http://www.pika-verse.com/

      常見問題:

      問題:哪些情況下,流動人員可以申請轉出人事檔案?

      解答:因升學、入伍、機關事業單位或國有企業錄(聘)用、其他工作變動的需要,流動人員可向公共人才服務機構申請將人事檔案轉出。

      問題:檔案網上申請業務受理時限是多長時間?

      解答:檔案網上申請業務2個工作日內受理。

      常見錯誤示例:因機構改革更名,目前仍有單位將我單位名稱錯寫為“桂林市人才服務管理辦公室”或“桂林市人才交流中心”,正確名稱應為“桂林市人才服務中心”。